书趣读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百二十三章 选择(第1页)

日头很大,薛向和马天宇肩上的行囊不轻,薛向国术通神,自然无碍,可就苦了马天宇了,一会儿功夫,便晒得脸白如纸,连汗也不出了。

△↗頂頂點小說,

“行了,小马,歇歇脚吧,赶路也不急在一时,找点解渴的,降降温吧。”

薛向在后方叫了停。

自打和慕雪妃分组成功,慕组长便下了逐客令,要求薛向和马天宇尽快离开淂州,理由也简单,人多了,一起行动,容易被发现。

天可怜见,这是什么理由,都还没巡视,动机都没流露,就一起吃了个饭,能被发现个屁。

明知道是怨怼,薛向也不愿跟她辩驳,领了马天宇便即出行。

七月天,天流红,才一出门,薛向就看见马天宇白色衬衣被贴在背后,湿哒哒一片,走在路上,汗液滴在青石板路上,虽未冒出烟气,却也转瞬即干,天上的太阳快要将这大地变成烧烤用的砧板了。

“好,也实在是热得够呛,那边又冰棍摊儿,咱们去那儿歇歇脚!”

马天宇明显舒了口气,拿袖子擦了擦令人讨厌的干燥额头,有气无力地道。

“要歇脚也是去那边。”

薛向朝左边指了指,那处是个茶摊儿,恰和冰棍摊儿隔路相对,用石棉瓦和碗口粗细的木头顶起,沿街摆了个粗瓷大罐,罐底有个比寻常水龙头小一号的嘴子,摊子前扯了个白幌子,歪歪斜斜着“大碗凉茶,一毛钱两碗”

“吃冰棍吧,这天太热了,瞧着那凉茶还冒着热气,怕是不好下口。”

马天宇罕见地否决了薛向的提议。

“再者,冰棍摊边上人多,肯定滋味不错,该是比凉茶消暑”

薛向笑道,“仔细观察,你就知道到底是那边合适。”

马天宇扫了扫。

笑道,“还是首长有见识,走,咱们去尝尝凉茶。”

冰棍摊儿的确人多,可都是二十岁以下的毛孩子,凉茶摊儿人少,不过三五人,却俱是四十岁往上。

这时候,年龄便证明了阅历。

眼光便引领了选择。

两人走过去,寻了靠风口的位置坐了,很快主持茶摊儿的老汉,麻利地一抖手中的白毛巾,在肩上搭了,用个大红木托盘盛了两大碗凉茶便端了上来。

碗是寻常的土碗,碗口硕大,粗糙至极。

茶汤没什么颜色,微微淡红。

碗里还沉着茶叶沫子,丝丝热气飘腾,大夏天的,卖相实在不假。

薛向端起碗来,一口便闷了,马天宇心中打鼓。

可首长都喝了,他哪里还有矫情的余地,当下也一口气闷了。

茶汤入肚,隐隐烫口,却又不难下肚。

微微苦涩,饮下后,从舌根里又透出淡淡的甜津,数息后,额头上起了一层细密的白毛汗。

霎时间,只觉通体舒泰,飘飘欲仙。

“好茶!”

马天宇兴奋地称赞一句。

本月排行榜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重兰毓秀

重兰毓秀

兰溪重生了,所以,前世,且当心。某男该当心的是你!...

总裁前妻很抢手

总裁前妻很抢手

两年来,深爱的丈夫态度冷漠,绯闻漫天,却从不碰她,她默默忍受,直到有一天他说别的女人怀了他的孩子。心痛买醉,却不想和全城女人心中的钻石级单身汉凌司夜纠缠在了一起,自此她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当她沦陷时,却发现他接近她早有目的四年后,她在一场宴会中和凌司夜相遇,她身边多了一个奶娃娃,他身边也有了一个娇...

逆天邪尊:霸宠草包五小姐

逆天邪尊:霸宠草包五小姐

世界第一杀手,年幼时亲人背叛父母被杀,她隐姓埋名混入敌营报仇,大仇得报时,哪知一个神秘碗将她带入异世,成为明幻国第一废物?放屁!身带奇宝,萌宠相随,身世成迷,天赋妖孽,敢说她废材,直接抽飞!至于美男,这不身后那个妖孽痴缠不休如影随行娘子,谁敢欺负你,相公揍他!且看夫妻携手,大杀四方!...

穿越大宋之我想做好人

穿越大宋之我想做好人

别人穿越金戈铁马,我穿越怎么变成了秦桧,碰到靖康之难,关在金国人的大营,被老婆戴了绿帽,仗义执言被押去金国做奴隶,我该怎么办?给起义军当间谍,帮金兀术扳倒完颜宗翰,救了关胜逃回国内,还是被当做奸细,岳飞怎么救,大宋怎么保,到了最后自己又会在历史上落得什么样的名声,算了,任人评说吧!...

爹地坏坏:别宠我妈咪

爹地坏坏:别宠我妈咪

她遭遇后妈的陷害,误入总裁的房间,一夜错乱,总裁将她吃抹干净,她在他未醒来之际逃离,不成想,竟怀了个萌宝。...

夜色佳人

夜色佳人

为了试探女上司,我给她发了一个口令红包,结果却发现她...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