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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无妄之灾(第1页)

杨晓思是杨家的独苗苗,从小就是含着金汤勺出生,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爸爸妈妈忙于工作不怎么管他,他从小就是由爷爷带大的。

小儿子,大孙子,老人家的命根子。

杨老爷子对他那真是叫一个百依百顺,捧在手里怕飞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这让他养成了嚣张跋扈的性子。

杨老爷子也没往心里去,毕竟整个M县,除了一个姓刘的京城来的分家,就再没有什么人比他们杨家本事大了。

只要宝贝孙子在M县活动,就算是他孙子轮流和人发生性关系,他老爷子豁出去了,也能护得住他。

因为从小跟着爷爷长大,杨晓思虽然不听话,但是勉强还能算孝顺。

这不,今天他放假,他就回来陪爷爷逛街了。

哪知道,刚刚他说去上厕所,叫老爷子在凉亭里坐着等会儿他,留了个保镖在那儿,等回来一看,老爷子倒在血泊里,生死不明,保镖下落未知,还有两个胆大妄为的贼,想要抢他爷爷的首饰!

杨晓思当时就急了,掏出钱包里仅剩的两千块钱,对着周围看热闹的人大喊:“谁帮我抓住他们,这钱就给谁了!”

小县城,地方小,平均工资也低。

好多人一个月工资也就2000块,乍一听都红了眼,也不管什么是非黑白了,先抓人拿了钱再说。

然后,周彬和阮天歌就被抓了。

刘盼因为恰好蹲着腿麻了,站起来缓缓神而躲过一劫,被汹涌的人群直接挤出了千里之外,在外面大喊俩人的名字,可惜,周彬给不了回应了。

*

“你平时不是挺能耐吗?你怎么不打他们啊?”

周彬焦躁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嘴上埋怨着阮天歌。

刚刚那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狗孙子,花了两千块钱把俩人抓起来了,就随便在人民广场附近找了个宾馆,开了个标间,叫人看着他们。

自己不知道跑哪儿去了。

阮天歌白了周彬一眼,脱去了外面套着的羽绒服,打开了空调。

“你以为我愿意和你待在一起啊?”

这么多人,她要是都打了,回去她也要被罚。

反正她们是救人,那些人不感谢她们就算了,应该不至于对她们太狠。

跟着她的动作,周彬下意识地看去,只见她内里是一件紧身长毛衣,长及大腿,下身是一条紧身牛仔裤。

贴身的衣物勾勒出她凹凸有致的身材,大腿纤细修长,偶尔换个动作,把人的眼睛不自觉地就吸过去了。

说句实话,这胸真特么的波涛汹涌。

背对着他的时候,周彬甚至能看到她内衣扣子的轮廓。

咽了咽口水,周彬一下子忘记自己想说什么了。

扭头换了个方向掏出手机,心想,就这身材,要是阮天歌脸上的痘痘稍微少一点儿,哪怕她长得平平无奇,那也绝对是有人愿意和她做做男女朋友,深入沟通一下的。

阮天歌打开了电视,漫不经心地问:“你那个水晶,多少钱?”

电视机里哐哐作响,似乎是在拍什么建筑工地,周彬没听清楚,一愣:“什么?”

“没什么,打农药吗?”

“我觉得……”

刚想拒绝,就看见阮天歌面无表情地盯着自己,周彬刚刚咽下去的口水又爬到了嗓子眼,这次是吓的,“你这个主意非常好,我们就打农药吧。”

阮天歌掏出手机,似乎正在发短信。

周彬想了想,俩人单独玩不太好,毕竟他也是有家室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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