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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微风习习,四周风景雅致。
丐帮弟子的最大特点之一,耐饿,一天一顿乃是常有的事。
曲熙然如今是丐帮帮主,总不好第一个说饿,于是勒紧裤腰带,默默压下胃中的空荡,步伐无异地与众弟子并肩前行,时不时找机会打量请求随行的霹雳门的众人。
凌萧萧叫住他,“白帮主,已过午时,为何不稍做休息?”
既然有人先开口了,曲熙然便顺水推舟赞同说:“那就停下休息一会儿。”
说完还一副我这都是为了你照顾的表情,坦荡地拿出自己的小板凳,快速坐下。
凌萧萧险些维持不住优雅的笑,勉强坐在霹雳门的人为他铺好的位置处。
他纸扇一出,摇曳起来,瞧着丐帮的仗势难免好奇问:“你们去参加武林大会还随身携带这个东西?”
鼻头都蹭红的灵月心直口快道:“坐地上多不卫生啊……”
这味儿……他自己难道不觉得熏吗?
“灵月。”
曲熙然低声喝她,清俊的脸上略带歉意道:“让凌兄见笑了。”
凌萧萧以扇遮唇,“哪里,灵姑娘所言极是。”
那你还坐在地上……
丐帮众人集体移开目光,嗯,这里风景不错,树多绿,树上还有只鹰。
等等,有鹰!
好像还挺肥的!
灵药和灵南同时出手,咻——咻——,两枚暗器齐发,鹰毫无防备地被击中,垂直衰落在地上。
灵药首先收回自己的长针,用碎布反复擦拭后收回袖中。
灵南则将鹰腿提起,径直走到了曲熙然面前,咧嘴一笑,邀功道:“帮主,你看这鹰!”
曲熙然一脸正色,“嗯,干得不错。”
五人心中齐叹,终于有肉吃了!
霹雳门六人被灵药和灵南霸道的捕鹰手法给震住了,江湖人道丐帮棍法精妙,掌力强悍,没想到还精通暗器,出手玄妙无声,完全不亚于霹雳门中的顶尖高手。
凌萧萧眸色渐深,与门中手下交换了几个眼神后,由其中一个看上去比较精明的人带头问道:“白帮主,这只鹰有何不妥之处?”
“当然有,这不是一只普通的鹰。”
曲熙然瞥了眼正被阿乡以药粉脱毛的鹰,淡淡解释说:“野鹰没有这么亮的毛色,凌兄,你仔细看它的两只脚,粗细相差许多,恐怕它的这只脚上经常会绑东西,用来传递消息的可能极大。”
灵药和灵南默默远目,原来它是这样的鹰啊!
霹雳门的人这才恍然大悟,唯有凌萧萧一个人脸色几变,终究还是维持住了得体的笑容,似不经意的问:“既然如此,杀了便是,又为何费事地除去鹰毛。”
阿乡疑惑瞥他一眼,“哪里费事,半包粉末而已。”
尤其这包粉材料极为常见,安城周围遍地是,用起来也不会心疼,出远门时他必会随身带上数包。
丐帮的人心中明白,可霹雳门的人却完全不了解内幕,看他们的眼神都不太一样了。
丐帮穷,行走江湖免不了风餐露宿,行李中自然不会少了佐料和碗筷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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