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次日清晨,天刚亮。
此时,躺在床上的隋戈已经醒了,不过他并未起床,而是眯着眼睛,盯着阳台上的动静。
花盆中那株萝卜,很快就要吐纳元气了,如果真有人在盗取这株萝卜的草木元气,那么他一定会准时出现的。
隋戈同学,正等待对方的出现。
晨光越来越亮。
时间一点点的流逝。
阳台上却并无动静。
别说人影,就连鬼影子都没有一个。
隋戈正在诧异,忽地,一个小拇指大小的黑点出现在隋戈的视野当中,那黑点移动很快,一下子就栖落在萝卜的茎秆顶端。
很显然,这东西就是罪魁祸首!
隋戈溜下床,轻声轻脚地往阳台靠近,隔着玻璃观察着动静。
出乎意料的是,栖息在萝卜茎秆顶端的东西,竟然是一只蜜蜂。
一只大得出奇的蜜蜂!
这只蜜蜂,足足有小拇指大小,比马蜂的个头还要大。
而且,这只蜜蜂身上的环纹和翅膀,都是金色的,隐约透着一种王者的霸气。
的确,这只蜜蜂很有霸气,而且还很霸道,否则哪敢动隋戈的东西。
这只蜜蜂栖息在萝卜茎秆顶端之后,便将屁股伸了出去,并且将它的螫针刺入到萝卜的茎秆当中。
“麻痹的,这只该死的蜜蜂居然会‘采阴补阳’么?”
看见这只蜜蜂竟然用螫针“强奸”
他的萝卜,隋戈心头大恨,心说这萝卜可是老子亲自培育出来的,老子自己都还舍不得“采补”
,还能让你这只野蜂给采了?
不过,隋戈也有些好奇,这只蜜蜂还真是不一般,居然都知道采补草木元气。
不过,这东西能够长这么大的个头,想必也是有些灵性。
但有灵性又如何,这蜜蜂敢跟隋戈同学抢东西,那就是虎口夺食,隋戈自然不能放过它。
于是,隋戈从书桌上抄起一本《人之初体验》破杂志,准备用它将这只蜜蜂拍死。
以隋戈现在的修为,行动速度何其之快,只见他拉开阳台的门,整个人火速闪了出去,当真比兔子还要敏捷,手中卷起的杂志,更是快逾闪电,往那只蜜蜂扫了过去,准备将它自己拍死。
唰!
隋戈手中的杂志极其精准地扫向怪蜂,眼瞅就要将其扫飞,但让隋戈没有想到的是,就在杂志快要碰到它的一瞬间,怪蜂忽地腾空而起,千钧一发地避开了隋戈手中的杂志。
他是只鬼,她是个人。一次被亲爹算计,她成了他的冥婚新娘。新婚之夜,他顶着一张惨白恐怖的脸说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女人了。她痛哭挠门你是鬼,我是人,我们不合适!无妨,我不嫌弃你。我嫌弃你!她哭你到底看上我什么?他认真的道因为你是个人。果然人和鬼是有代沟的!...
姜天麒,一个二十年受尽欺辱的孤儿,在神明之首死神陨落之际,传承其死神本源,死神之翼以及神秘的幽冥焰。成为新一任死神,踏上寻找死神陨落真相,揭开神界惊天阴谋的危险旅程。统治天海大学数年的京殿?不怕!神圣不可侵犯的神之家族?灭掉!拥有无上威严的上位神明?拉过来就揍!为什么我这么嚣张?因为我拥有四大原始属性本源的妖孽级修炼天赋万物本源为尊的圣灵我当宠物养着作为魂师的我,还有着数不尽的票子对了,还有一群令人伤脑筋的无厘头兄弟最重要的是,我是掌控天下苍生的死神!待我彻底唤醒死神本源,完全进化死神之翼。死神降临,再一次诸神之战,谁耐我何?从十九章起,文章改为第三人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护花死神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大少叶枫因为一场阴谋被绑架割喉杀死,可一个月后却重回都市,从此他神秘而强大,成为人人畏惧的血色狂少。一个是仙女般美丽的姐姐,一个英俊帅气又神奇的弟弟!这是弟弟和美女姐姐的故事!...
本是大宋名将之后奈何命途多舛,父母皆死于金兵之手,看主角如何和杨过当兄弟,脚踢东方不败,拳打扫地和尚,西楼将金老的十四天书都写在一本书里,决定以另一种方式呈现给各位书友,也希望各位书友喜欢,多多评论。...
美女掉入怀抱,怪事层出不穷被迫从高楼耸立的都市丛林转战到仙门争斗不休的时空古国大6,还有多少未知的危险在等待我们?神奇的历险之旅由四极之门开启,第一仙门搞笑诞生波澜壮阔的画卷,才刚刚展开道三慕四,没有意外的人生,不是人生!本作品于17k文学网。...
现实中被誉为操作神之巅的游戏高手,因为种种原因,被迫离开待了十多年的俱乐部。新游戏的开服,让他屈身于一间小公寓内,与极品美女房东超级天赋徒弟,包括许许多多游戏中认识的同伴,踏上属于他们自己的旅途。征服五大职业没有人再敢肆意践踏他们,他们是世界的卫士,冲在异界的最前沿,保卫着人类世界的安全。像刺客一样偷袭,像弓箭手一样致人晕厥,更能化身战士,一块砖打下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一把扫帚,扫遍一切腐朽与不堪,甚至可以做到千里之外取敌将首级,拥有不可磨灭的战功。照顾人的能力今非昔比,不管多么严重的伤势,都难不倒他们,生死人白骨也毫不夸张。给我三千城管,我能统治世界,作为人类史上最为强大的职业,这已经不再是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