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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掌中雷光(第1页)

在黄金祭台上修成火气的张世平,无所事事的陪着青萝修补符阵,几人不时笑闹一番,时间过得也快。

其实按照张世平的想法,直接接引天地意志,几道天雷下来,这兹鼠怎么都得完蛋。

到时候还能收获一些功德。

可惜从从对于这个计划并不感兴趣。

在他看来,被封印的兹鼠不仅可以打无聊的日子。

更是观摩学习太阳之力的上好对象。

面对这种情况,张世平只能无奈的看着青萝她们慢慢的修补符阵了。

破损的符阵在青萝她们两天的努力之下,依旧修复了一半。

这让前两天还不时转个脖子,蹬蹬腿的兹鼠现在只能眨眨眼睛恐吓了。

可惜它谁也吓不到。

“那些狼崽子总是不长记性,好了伤疤忘了疼。”

回看向山下的南面的某一处,从从晃了晃自己的狼,站起身子,语气很是厌恶。

然后不待张世平他们反应过来,身形化作一道黑光,猛地窜出去。

敏锐的耳力让张世平依稀听见几声愤怒的嘶鸣,不过短短时间内便全部哑然。

看来从从取得了压倒式的胜利。

回来的从从显得从容了许多,他的身上就像是刚刚去郊游了一番似得,除了还未完全熄灭的杀意,完全没有其他的变化。

“我讨厌这些狼崽子!

他们总是被混沌的杀意所驱使,满身的血腥味,比产崽的野兽还要没有理智。

虽然外形和你们一样,但完全没有智慧的样子。”

晃了晃脑袋,从从颇为厌弃的诉说着。

“不过你们回去的时候要小心一点,我那老朋友似乎有了一些进步,今年你们的战斗可能会有不小的变化。”

这也许是告诫,不过张世平对他嘴里的‘老朋友’显得更感兴趣一些。

毕竟能得到强者认可只有强者,他的那个老朋友一定不简单。

“能和我说说你的那个老朋友吗?”

张世平坐在从从的一旁,颇为好奇的问道。

“那是一个贪得无厌的家伙,就像是这种被你们人类称为‘荒兽’的存在一样,不过他贪的是生灵的血肉。

他被库尔族称为‘芬里斯’,即为吞噬一切。

他是北方所有狼群的王者,所以供奉他的库尔族人才能驾驭巨狼。

我刚刚在山下那几头风狼的身上,现的芬里斯的血肉气味,这让那些巨狼变得更加的狂暴。

我想这应该是他弄出来的新玩具吧。”

“能和我详细的说说那所谓的‘狂暴’吗?”

作为即将面对的对手,张世平努力的去获取更多的气息。

“他们的度变得快了一点,并且爪牙也锋利许多。

最重要的是,芬里斯的气息会让大部分人类受到震慑,这一点你们应该最难应对。”

想了一想,从从给出了张世平自己的分析。

漫长的岁月里,他见证了库尔族和四大氏族无数次的争斗,对于两方的实力,他比当事人都更加了解。

皱了皱眉,对手的力量忽然变化,没有准备的白鸟氏勇士必定会遭受损失。

不知道现在高羽一行人有没有遇到风狼猎手。

想了一想,张世平有些不放心还在勃齐山准备剿灭风狼猎手的高羽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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