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玛纳斯马上朝着九歌游过去,伸手就要把它救到手里。
但他终究还是慢了一步,挖金贼离得近,一把就抓住了九歌。
情急之下,玛纳斯也顾不上许多,一脚踹在了挖金贼的胸口。
挖金贼狠狠地瞪了玛纳斯一眼,“找死!”
他打算拧断九歌的脖子后再找玛纳斯算账。
九歌扑腾着翅膀,溅起水花一片,让那挖金贼吃了不少水。
“小畜生,还挺有本事!”
挖金贼自认为抓过不少鹰了,对付一只都还没被驯过的雏鹰应该是完全没问题,没想到就因为被踹了一脚,到手的鹰给飞了。
他气得不轻。
“本来我只是想抓个鸟雀让厨房给做成烧烤,看来,得把你烤了才行。”
玛纳斯刚要开口说话,就发现眼前的人不对劲,他的嘴唇突然变得又紫又黑,皮肤却呈现瘆人的紫色。
这是中毒的征兆啊。
他刚这么想的时候,那人就歪歪倒倒地栽到水里去了。
沙依拉奶奶听到这里,疑惑,“他怎么了?跟九歌又有什么关系?”
玛纳斯说:“我当时也觉得奇怪。
不过,我第一反应是水有问题,就赶紧从水里出来了。”
老太太嘟囔一句:“水里有死人,能不出来吗?”
玛纳斯又说道:“上岸后,我越想越觉得不对。
那水里,我之前玩了很久都没事,为什么偏偏那人喝了两口就出事了。
直到……”
玛纳斯抚摸着九歌的翅膀。
九歌并不知道大家是在说它的事,感受到玛纳斯在摸它,嗖的一下就往阿依达娜身边飞了过去,稳稳地落在了阿依达娜的肩上。
玛纳斯接着说:“直到我看到它羽毛上有些奇异的颜色。”
那是一种斑斓炫目的颜色,藏在羽毛下面,在阳光的照射下看上去跟彩虹一样斑斓。
“那些是毒蘑菇上面的粉末。”
沙依拉奶奶听玛纳斯说得这么详细,知道他说的是真的,有些感慨。
“我想起来了。”
阿依达娜回想起来,大老板中毒的那一天,九歌也刚好从大老板的头顶飞过去。
“一定是九歌在毒蘑菇里钻来钻去,惹了一身的毒蘑菇粉。”
它从巴特尔拜的头顶飞过时,蘑菇毒粉就正好落在了他的鼻尖、唇上。
毒蘑菇粉是非常细腻的粉末,会随着呼吸进入口鼻,极短的时间就有可能发毒。
阿依达娜还记得,小时候去草原上捡蘑菇,奶奶就曾提醒过她,那种长在毒蘑菇旁边的小蘑菇,不管长得多漂亮,也不管有多美味,都不能要。
就是担心毒蘑菇的粉末会撒到小蘑菇身上。
阿依达娜把戴了手套的手半抬了起来,九歌很乖地站了上去。
夕阳之下,九歌振动了两下翅膀。
社稷争宗庙斗江湖乱。刀光剑影,尔虞我诈。小小武者白泽策马高歌,举枪前行,誓要还这天下一个太平。...
吴梓本是埃斯兰大陆的王,但他本身却不喜欢并且对成为王感到厌烦,这时候王宫中出现了一位神秘人说是可以让他摆脱现在无聊的处境,并提议道不如跟在下一同前往异界去旅行吧!于是吴梓穿越了而且是穿越到了地球后又被仙人渡劫给带到了仙界。当他发现这个仙界跟他在地球上所了解的不一样时,他的内心几近崩溃,这个奇葩的仙界你哭着对我说小说里都是骗人的那不可能是我要的样子PS本书的名字只是一个噱头,不用太在意跟内容不搭什么的,大家可以用类似这样的书名去看,魔王修仙记逗比魔王的奇妙之旅之类的,总之大家可以自行脑补。...
她,一身傲骨,惊世丑颜,两世为人,却均为孤煞之星,贵为公主,却囚与地牢,八十一根毒针见血封喉,无人能及,不信天,不信地,不信命,却在那一眼之后相信了他!国乱,战起,终是披上嫁衣远嫁他国!他,清贵绝伦,所向披靡,却在洞房花烛之前披甲上战场,战败,至双腿残废,但却没想到的是连拜堂后的妻子也换作她人!她说,你我各自心有所属,合,亦是分,最终却在他设下的柔情陷阱里欲罢不能!他说,这世间唯独想的便是夺回发妻,不惜一切,将她置于万劫不复之深渊。亲手将她换送皇兄,换回发妻,却不知被拉入更深的陷阱犹记当年,蒲公英漫天飞舞,他一身青衣坐于轮椅,波如静水,音如温玉以后就唤你阿丑如何?她笑如夏荷,半边丑颜被放下来的青丝遮住,粉唇轻启只要是夫君取的我都喜欢经年之后,女子一身火红,妖娆绽放怎么?想救你心爱之人?那就拿自己的心来换回我哥的命!ampnbs...
她本是恬淡寡欲的平凡少女,却因面带煞印而为世人所不容, 她求的宁静而致远的生活,却被逼入血雨腥风的死地, 既然所有人都认为她是煞神,那么她便煞给天下看, 斩七情断六欲,绝情弃爱, 予她虚情者,她便还他假意, 欲制她于死地者,她便还他万劫不复, 在这人命如草的乱世,只有成为人上人,才不会尽吃苦中苦 只是,繁华湮灭,蓦然回首,有谁能在灯火阑珊处,将她等? 注某紫本质纯良,只偶尔出现BT神经质状况,某紫盆友一致认同某紫绝非后妈系,不过隔三差五小虐调调情! 亲们,若觉得对您胃口,拜托戳一下加入书架,把某奴打包领养回家吧!!!...
少年方阳因饥荒被卖到城里当仆人,因为一个奇怪的古篆字,意外加入江湖门派,机缘巧合下,一座玄秘仙山隐寄于他体内。外界一天,仙山一年,从此千年灵草万载仙药唾手可得枫云星地球沧澜星天元星清流星原始古星方阳为了求生,求道,纵横于修真星球,一步一步窃取天机,踏上巅峰...
一场意外使他来到异界,成了一名最无用的伴生师。伴生师?不就是召唤师吗!在这个青铜多如狗白银满地走的世界,他第一个召唤出来的,竟然是迅捷斥候提莫?召唤出的雷霆之怒是头幼熊?石头人竟然真的是一块石头天啦,难道还要养成?当召唤英雄成为他的天赋和本能,一位又一位英雄离奇登场他不止要做最低调的伴生师,还是要成为王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