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但陈志见状,却大为惊讶,他指着桌上的牛排和红酒问道:“张家兄弟,这是……?”
张华拿进来的牛排香气扑鼻,红酒更是醇厚芬芳,但最让陈志惊讶的,却是那装着红酒的酒瓶。
那酒瓶高约尺许,整体呈圆形流线形状,下宽上窄,瓶底方圆数寸,稳稳地立在桌上,而瓶口却不到一寸,显得极为精致。
酒瓶的材质竟是琉璃打磨而成,通体呈暗红色,在灯光的映照下,瓶身散发出如宝石般的光泽,流光溢彩,令人目眩神迷。
张华微微一笑,解释道:“大人,黄伯父,这是我特意让人准备的肉排和葡萄酒,算是为今日的聚会添些新意。
此肉名为牛排,口感饱满,肉质鲜嫩;此酒乃是葡萄酒,酒质优雅,酒味醇厚,正适合此时享用。”
陈志将酒瓶握在手中,只觉得瓶身线条流畅,触感细腻,仿佛能与肌肤融为一体。
那冷冽的琉璃质感与瓶身所散发的高雅气息交织在一起,令人不禁心生赞叹。
瓶身外还贴着一张纸,上面印着像是番文的文字,字迹工整,旁边又画着一座城门的图案,显得既神秘又别致。
陈志目不转睛地盯着酒瓶,手指轻轻摩挲着瓶身,仿佛在感受它的每一处细节。
他从未见过如此精致的酒器,更别提这酒瓶的材质和工艺,简直超出了他的想象。
良久,他才缓缓开口,语气中带着难以掩饰的惊叹:“张家兄弟,这酒瓶……究竟是何物所制?竟如此精美绝伦!”
张华微微一笑,解释道:“大人,这酒瓶乃是琉璃所制,工艺复杂,需经过多次打磨才能成型。
瓶身上的文字和图案是它的商标和说明文字,这葡萄酒是来自远方的番邦之物,得来不易。”
陈志闻言,又见酒味芬芳,旁边则肉香扑鼻,大为惊喜,笑道:“难怪这酒瓶如此精美,原来竟是番邦之物!
张家兄弟果然手段通天,连这等稀罕之物都能寻来。
既然如此,咱们今日便好好尝尝这新鲜玩意儿!”
黄荣也凑近细看,忍不住赞叹道:“这酒瓶不仅材质罕见,做工更是精细,堪称艺术品。
不说里面的葡萄酒,单这酒瓶恐怕价值百两黄金。”
黄荣又说:“我这个贤侄是个妙人,连吃食都别出心裁。”
陈志因陈云的关系,称呼张华为兄弟,而黄荣却口口声声称张华为贤侄,看似占了陈志的便宜。
不过黄荣年纪比陈志大近二十岁,陈志对此并不介意。
他握着酒瓶,爱不释手,仿佛捧着一件稀世珍宝。
他轻轻晃了晃瓶身,红酒在瓶中微微荡漾,散发出更加浓郁的香气。
他深吸一口气,感慨道:“这葡萄酒香已令人陶醉,再配上这酒瓶,简直是锦上添花。”
张华笑道:“大人喜欢就好。
正所谓‘酒逢知己千杯少’,今日我们要喝个痛快,所以葡萄酒才是主角。
这酒瓶嘛,陪衬而已,大人若是喜欢,酒后带回去就是,也就一个盛酒的容器而已,算不上什么。”
陈志听得张华如此说,心底更是开心,也不拒绝,而是满脸喜意的称赞:“张兄弟这话说得好!
‘酒逢知己千杯少’,这话真有意境。
看来张兄弟在县学的学习甚有成效,以致出口成章。
这句话说到我心坎上了,我就好好领略张兄弟的美酒美食!”
张华口里应道:“这也多得大人给我机会,让我能进县学读书。
此处真应敬上大人一杯,以示谢意。”
手上则小心翼翼地将红酒倒满三个杯里,然后双手举起自己的酒杯,向陈志敬酒。
陈志拿起自己的杯,哈哈一笑,一饮而尽。
那红色的葡萄酒果然浓香醇厚,入口绵柔,陈志不得不赞上一声:“好酒!”
本书又名帝国第一驸马关宁穿越了,志在纸醉金迷,声色犬马的做一个逍遥世子,却成了被退婚的驸马。坊间传闻,历代王朝国祚不能过三百年,大康王朝正处于此,盛世动荡,忠臣受迫,乱世将起。推翻盛世,落魄驸马建新朝。...
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神作孽又如何?神作孽,我来除!凭什么?因为我即天意!宇宙时代,无数种族文明彼此争杀,力量至上的价值观造就无数自称为神的强者,神之名随处可见。无父无母的孤儿恒毅在成长的路上看到了这些所谓神的作为,渐渐拥有了成长中的第一个信念仅仅拥有强大力量就肆意胡为,那不是神!我会告诉他们这点,用我...
穿越三年,长在乡间,有母无父,不见大千。就在张寿安心种田教书的时候,有一天,一队车马造访,给他带来了一个未婚妻。当清俊闲雅的温厚乡下小郎君遭遇美艳任性的颜控千金大小姐,鸡飞狗跳的故事开始了。...
七年前她是千金小姐,掌上明珠,一夕巨变,她从公主变成了灰姑娘他是JampK国际唯一的继承人,以小职员身份进入集团实习阴差阳错中,也许是命运的安排,他们在一个错误的时间偶然相遇。七年后,她是为生计四处奔波的平民,他却以雇主的身份出现在她面前。一次阴差阳错的相遇,改变了俩个人的一生...
叶晨得到超级文明的超级科学家系统,从此牛翻了天芯片不行,有我飞机有心脏病,有我大飞机上不了天,有我航妈出不了海,有我...
一家已经在二十年前倒闭消失的邮局,如今却又再次出现,可他们不再为活人送信,而是为鬼服务,而我就是那里的快递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