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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看了一眼就没再继续关注,买了自己需要的东西,拉着豆子就走了,直奔肉摊子。
这时候的肉都是限量供应的,不过因为离供销社不远的地方有个肉联厂,所以这里的肉摊得到的供应能多一些。
肉摊前排队的人不少,卖的最好的板油,因为可以回去熬猪油,还有就是五花肉,有肥有瘦,无论是炒还是烧,都好吃,倒是很少有人买排骨和里脊。
现在供应的猪肉,多数都是漂亮国的白条猪,成长周期短,长肉快,喂的好的话能涨到四百来斤。
南洼村队上养的也是这种猪。
不过明珠无论是前世还是这一世都不是很喜欢这种猪的猪肉,即便现在喂猪喂得都是粮食猪,她还是觉得这个猪的肉总有一种猪臭味儿,无论怎么做,都还是会有一点儿味道。
她喜欢本地的黑毛小土猪,虽然长得慢而且长不了太肥,但是肉质真的是肥而不腻瘦而不柴,非常的好吃。
她还是在末世前跟姥姥在乡下住的时候吃到的呢,听说这种本土猪因为没有白条猪长得肥,慢慢没人再养了,一度差点儿灭绝,还是一些养殖专家精心培育了多年才重新上市的,当然,价格也是贵的飞起。
如果有机会,明珠觉得自己可以试着养养,到时候专门卖给外国人,赚外汇。
不过眼下是没得挑的,有的吃就不错了。
明珠在众人惊讶的眼神中买了三斤里脊和七斤排骨,卖肉的小哥看见明珠给钱给的痛快,还特意送了一大块猪皮。
明珠趁着放进框里的空档全部转移到空间里了。
太沉了,不想拿,小豆子又太小,背不动,好像缺个拎包的。
最后又去了一趟国营饭店,出来的时候背包里就多了几个油纸包。
慢慢悠悠的走回到马车等人的地方,已经有很多人回去等在那里了。
明珠一个闪身,趁着大家不注意就塞给刘长海一个油纸包。
刘长海捏了捏,又喧又软,还是热的,肯定是肉包子,呲着牙揣进棉袄兜里了。
这小沈知青,又漂亮又会来事儿,真是顶顶好的知青啊。
等人都到齐的时候,在刘长海“嘚儿驾喔吁~”
的控马声中开始返程。
明珠依旧坐在她的VIp座位上看来时的风景。
原梦却只穿着打底衫冻得瑟瑟发抖,大衣拿在手里,周围人怎么劝说都不愿意穿上。
多数人一脸莫名的看着她那矫情劲儿也懒得再管,只有知道真相的某个大娘一脸得意的偷笑,顺带翻了个白眼。
最后还是一旁的冯榆心疼,把自己的大衣脱下来给她穿上,她才停止打颤。
真爱无疑了。
不过打哆嗦的又变成了冯榆。
到底还是一个大娘看不下去了,打开了自己旧货市场淘的棉袄给他披上了。
“你们就是仗着自己年轻臭嘚瑟,这都啥天了,穿那么单薄,这要是冻出好歹,哭都没地儿哭去。”
冯榆被棉袄上的异味熏的几欲作呕,又忍不住贪恋棉袄带来的温暖。
不过即便这样,俩人回去还是毫无意外的发烧了,而且因为不跟其他人住在一起,等到知青点的人第二天发现时,俩人烧的已经开始说胡话了。
俩人因此又喜提村里八卦榜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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