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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猎犬
时间倒退回几天前,临水市榆淮分局办公楼的某个小会客厅里,窗台上也摆着盆三色堇,同上次和童丹青见面时那间咖啡吧的一样,这盆开的也很鲜艳。
和上次不同的是,这次龚克面对的是周作土,那个写《夜烧》系列小说的白杨,如果说得再严谨些,是以他的名义出版的。
“真的不想说,我想我们可以请上次见的那位小姐来帮你说说。”
通过在周作土家的取证核查,《夜烧》并非是周作土所写已经成为基本事实,说白了一本小说是否是这个人写的不该是警方关心的,可当这本小说和一起恶性案件联系起来时,其中的缘由就不能不被警方所关心了。
此刻的周作土已经没了上次见时的气焰,他耷拉着头,双手合抱成拳,支着下巴,半晌沉默后,他提出要支烟。
似乎没一个做错事的人在选择交代前,都会提这样一个要求,周作土是,同样的情况龚克在几个月前也见过一次,那个设计密室杀人的年轻老师。
烟点燃了,周作土吸了一口就把烟夹在了手端,徐徐的他开口,第一句说的是:“那书的确不是我写的。”
周作土出生在中国西部一个偏远山村,父母都是当地土生土长的农民,靠种地为生。
每年春耕秋收,年成好的时候有几万块的收入,不好时全家就要饥苦一年。
周作土就出生在这样一个清贫的农民家庭,可他吃苦并不多。
周作土的妈妈祖上出过一个秀才,这让没读过书的周母总想家里再出个文化人。
顺理成章的,周母把所有希望放在了周作土身上。
家里没钱,周母借钱,送周作土去读县里的初中,到后来周作土真就不负众望的考上了省城一所次重点高中,直至后来以擦边的分数考取了国家一所一本院校。
幸运女神似乎真很眷顾这个出身农村的年轻小伙子,大学期间,由于他的踏实和优异,先后被委任推选为校学生会副主席。
周作土还爱好写作,他写的文章还被部分刊载在学校所在地的个别杂志上,稿费颇丰。
那时的他真觉得自己真会这样彻底改变掉命运,特别是后来他认识了苏媚。
苏媚是他们学校人文学院的大三学生,人长的漂亮,还温柔,那时候追她的人特多,所以当周作土在一次偶然从流氓手里搭救了苏媚,苏媚之后成了他女友后,他真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幸运的人。
世事难料。
大四那年,周作土经不住苏媚要求,替她一位“哥们儿”
考试,结果被抓了现形,开除了学籍,读书四年连学位证都没拿到就被赶出了学校,而苏媚那个“哥们儿”
则因为家里某个亲戚是市某企业高管,而那个企业才为学校装修赞助了一笔经费而幸免于难。
苏媚和他分了手,后来周作土听说她毕业后嫁了老家一个富商,比她大十几岁的样子。
这也许就是命,对苏媚他谈不上祝福,却也人命,所以后来他把和苏媚的重逢也当做是命运的安排。
苏媚过得并不好,老公不止在外面有人,还打她。
同样是生活不顺遂的两个旧情人见面,该发生的自然都发生了。
可一觉醒来,苏媚却没留下的意思。
她说:“你给不了我想要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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