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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双眼睛的主人霍然正是下午时在管家码头痛殴费洪的胭脂虎韶伟。
这条巷两边都没有门窗,天又黑,刚才走进来的时候孙元也没想到这里会埋伏有人。
而且,如今河南的战火还没烧到凤阳,作为大明朝的中都,龙兴之地,虽说不是首善之区,但治安却是极好。
因此,路虽然黑,孙元却没有任何提防。
若非是韶伟那把刀子实在太亮,挥舞之间带着寒光,孙元还真要着了他的道儿。
这把大马士革军刀是何等的锋利,“嚓”
一声就砍进墙壁,深没于青砖之中。
以孙元的肉体凡胎,若是中了这一刀,只怕立时就会被人砍下脑袋来。
这可是孙元穿越到明朝之后第一次在生死之间打个来回,身上顿时沁出一层冷汗来,大喝:“韶伟,你究竟想干什么,杀人越货吗?”
话还没有说完,韶伟猛地抽出刀子,又当头朝孙元砍来,口中大骂:“贼厮鸟,竟敢摸二丫的手。
老子的女人,也是你能摸的,死!”
“啊,你刚才去过侉子营?”
“废话,自然是去过,不然怎么看到你占二丫便宜?”
韶伟铁青着脸:“那费洪不是好汉,光挨打不还手,伤得又那么重,我去给他付汤药不可以吗?”
一听到韶伟去看望费洪,孙元对他多了一分好感,如此看来,这人倒不算是坏到不可救药。
可这小子半路伏击自己,却是不可原谅。
白光如练,若单纯比拳脚,孙元自是不惧。
以他在前世丰富的斗殴经验,定然打得这小子遍地找牙。
只可惜,空手入白刃的功夫自己却不会。
就算会,也不会犯傻上去与这疯小子以命相搏。
韶伟手上的军刀在古代堪称神兵利器,那是擦着就带起一条狰狞的伤口,在没有一定医疗条件的古代,中了刀,你就等流血而亡吧!
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孙元也懒得同他恶都,当机立断,转身就逃。
不过,终究竟是慢上一步,刚跑出巷子,只听得“刷拉”
一声,背后一片冰凉。
韶伟一刀砍开了孙元背心的袄子。
这可是上等的松江棉布,花了他一两银子,是孙元行走场面上的看家行头。
刚才在费洪那里,为了收买人心,他已经涉出去好几两,到现在,身上也没多少钱。
心中顿时有一股恶气涌起,回头一看,旁边正是一道断墙。
孙元眼急手快,猛地从断墙上抽是一块方砖,狠狠地朝韶伟头上扔去。
韶伟见黑黝黝一物扔来,下意识地挥出刀子砍过去。
沙石飞溅,这才发现是一快板砖。
还没等他回过神来,又是两个砖头飞来。
心疼手头的宝刀,韶伟自不肯自伸刀去格挡,只朝旁边闪躲。
如此一来,叫孙元得了喘息之机,一边将砖头如雨点一样扔过去,一边大骂:“姓韶的你就是个疯子,那二丫和你非亲非故,刚我送银子给费洪看病,就算摸了一下她的手又如何?你又不是道德君子名教中人,凭什么说这种混帐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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