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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场盛世。
与我无关。
左手,还是右手。
我迅速移动双手,繁复瞬影,看着眼前的少年。
他笑了,瞥了一眼:“陆流,你几岁了,还玩这个。”
“猜一猜。”
他的脚跷在玻璃桌几上,红色的布鞋,还带着泥土。
外面刚下过雨。
他拿着新游戏机,低头玩,无所谓地开口:“左手,就左手。”
我把Zippo悄悄地从左手移到右手,翻开手掌,告诉他——错了。
他抬眼,眯起,看了看我右手的银色打火机,又低头,说随便。
言希很爱说随便。
这是他的习惯,对着我,才有的习惯。
其实,这很寻常,当你知道他常常对着俊秀的温思莞喊“跟屁虫,快点”
,对着憨直的辛达夷挑眉戏谑——“猪,骗你的。”
从幼时,我便和言希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吃饭,一起玩游戏,一起恶作剧。
我们是极好的兄弟。
小学同学录,人手一本,我们互相传送,全班每人都收了一沓。
言希写给我的话,很敷衍。
他常常嘲笑,兄弟,这个是不熟的人才写的,是吧。
——对他最初的印象?
——八岁,宴会,抢他三杯果汁四份排骨五叠鱼子酱还笑,好骗。
——他的性格?
——顽固,虚伪,软弱,无耻。
我看完,揉成一团,塞进了桌屉。
我骂他:“言希,你个畜生。”
言希挑眉:“你个狗娘养的。”
没人看见的时候,我们如此相处。
明明我十岁的时候已经学会国骂京骂三字经,偏偏,还有人,说我长得像小菩萨。
正如同十二岁的言希好不容易,端端正正地看了会儿黑板,下课后,他前桌的女生还是会脸红心跳地问:“言希,你上课一直看着我,是不是,是不是喜欢我?”
言希笑得很温和:“我喜欢你全家。”
天生招惹桃花的命,没得救。
我很同情他:“总有一天,你会死在烂桃花丛中。”
言希却要笑不笑:“你少挖几个坑,我能多活十年。”
十年,十年是多久,够不够他生命中的那个女人抹去?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还不知道,也无法预知,日后,会有一个女人存在十年,我与言希,面目全非。
而陈秘书,则是除了言希之外,和我相处最长时间的人。
我喊他哥哥,黏着他,温柔和气,处处听话,只是,希望,他在和爷爷汇报时,淡化言希的存在。
比如我们形影不离,比如我们打游戏打到睡死在地毯上。
只要,稍微淡化,只要,没有碍到老爷子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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